个人简介

田锋涛律师,是一位以刑事诉讼业务为主,并具有深厚的诉讼功底、能综合解决客户各类复杂、疑难法律问题的资深律师。2007年开始踏足法律行业,专注于刑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等专项法律服务,并在重大刑事、民商事疑难争议案件的解决方面有所建树。田锋涛律师曾在广东省军区法律顾问处任军队工作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广州军区法院法庭庭审工作,2012年从广州军区转业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职务犯罪侦查、审查起诉岗位工作,办理了经济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案件等各类刑事一审案件和上诉、抗诉案件共四百多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所获荣誉

-2019年1月,获大成刑委会首届“大成十佳刑辩律师”称号

工作经历

自2007年起担任军队工作律师,2012年转业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办理了大量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现任北京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大成走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中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党委委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顾问、刑事专业组牵头人。

教育背景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文学学士
-中山大学法律硕士

 

社会职务 / 参与社会活动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
 
业绩介绍
代表案例

诉讼案例

1、担任南部战区某军级干部受贿、贪污一案辩护人,取得仅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良好辩护效果,避免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不利结果。
2、担任某局局长卢某涉嫌受贿一案的辩护人,取得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3、担任香港居民吴某涉嫌票据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的辩护人,取得法院依法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票据诈骗罪不能成立的判决,仅认定其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避免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
4、担任刘某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一案的辩护人,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最终被撤销。
5、担任阮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辩护人,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最终被撤销。
6、担任台湾省居民林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案辩护人,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7、担任邓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的辩护人,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8、担任侯某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一案的辩护人,成功获得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9、担任徐某涉嫌盗窃一案的辩护人,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10、担任黄某涉嫌走私固体废物罪一案的辩护人,成功取得减轻处罚的良好辩护效果,宣判后不久就重获自由。
11、担任林某被控告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代理律师,和侦查机关积极沟通,提交林某不构成犯罪的证据,避免林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2、担任刘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一案的辩护人,取得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13、担任冯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的辩护人,取得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14、担任廖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罪、挪用资金罪一案的辩护人,取得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15、担任潘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的辩护人,经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提交法律意见,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变更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避免潘某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潘某在法院宣判后不久就重获自由。
16、担任汪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辩护人,取得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17、担任耿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的辩护人,经与侦查机关积极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18、担任杨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辩护人,经与侦查机关积极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19、担任赖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取得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20、担任陈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的辩护人,取得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21、担任王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的辩护人,经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提交法律意见,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代表客户

一、法律顾问单位

-广州市和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创康食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通鼎金属有限公司
-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坤泰建设有限公司
-东莞大泉传感器有限公司
-广州相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行政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科研成果
-在《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基地首届研究会成果汇编》、《广州律师》发表发表了、研究刑诉法理论调研文章《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研究》;
-在《当代检察官》杂志发表了文章《法律阳光照耀青少年前路》;
-《南方日报》、《信息时报》、《羊城晚报》发表了系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报道;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编写了预防青少犯罪的宣传资料《为了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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