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区分业务功能及其所需获得的个人信息
基本业务功能是指个人选择、使用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根本期待和最主要的需求。例如地图导航类APP,基本功能服务则应为“定位和导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联合多部门发布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列出了三十九类常见APP的基本功能服务和其所对应的必要个人信息类型,对于地图导航类APP来说,由于需要提供“定位和导航”服务,则A公司需获得的个人信息为位置信息、出发地和到达地。
(2)扩展业务功能
扩展业务功能更多是为提升用户体验、强化产品安全机制的衍生服务或新型业务,例如地图导航类APP中的语音识别功能,图片识别功能等。为提供该类服务,A公司可能需要获取用户的肖像、音频等个人信息。
2. 遵循原则收集个人信息
(1)A公司收集基本业务功能所需的个人信息,应遵循以下几点:
在用户初次安装、首次使用、注册账号时,应通过弹窗、文字说明、填写框、提示条、提示音等形式,向用户告知基本业务功能所必要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不应使用概括性、模糊性语句描述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以及用户拒绝提供或拒绝同意收集将带来的影响;
以A公司为例,其上述授权条款应修改为:“用户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过程中,可以通过完善头像、昵称、性别、国家或地区等基础信息,来获得更好的体验。如不提供不会影响账号的基本功能。”
通过用户对信息收集主动作出肯定性动作(如勾选、点击“同意”或“下一步”等)征得其明示同意(“勾选处”不应采用预填写的方式);
界面设计应方便用户再次访问及更改其同意的范围。
(2)A公司收集扩展业务功能所需的个人信息,应遵循以下几点:
在扩展业务功能首次使用前,应通过弹窗、文字说明、填写框、提示条、提示音等形式,向用户逐一告知所提供扩展业务功能及所必要收集的个人信息,并允许用户对扩展业务功能逐项选择同意;
以A公司为例,如A公司提供账号在第三方网站登录的扩展业务功能,则应增加扩展业务功能的授权,如:“当用户在第三方网站使用账号登录时,且用户授权同意后,本公司会将用户的昵称、头像信息传输给第三方。若用户不同意该第三方获得您的个人信息,请用户不要同意授权。”
用户不同意收集扩展业务功能所必要收集的个人信息的,不应反复征求用户的同意;
用户不同意收集扩展业务功能所必要收集的个人信息的,不应拒绝提供基本业务功能或降低基本业务功能的服务质量;
界面设计应方便用户再次访问及更改其同意的范围。
3. 保障用户撤回授权同意的权利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还规定了用户有权针对收集、使用、对外共享和转让等各个环节撤回授权同意。为此,A公司应当在APP界面中设置专门入口,并且告知用户访问的方式,便于用户撤回授权同意或注销账户等。在用户撤回授权同意后,A公司后续不应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
三、本期小结
获得用户授权同意的方式大有学问,互联网企业应对此加以重视,不能认为只要拿得到用户的授权则没有风险。
在获得用户授权同意的过程中,为保证合法合规性,互联网企业应注意区分基本业务功能和扩展业务功能及其所需的个人信息,按照《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确立的原则收集个人信息,以及保障用户撤回授权同意的权利。
此外,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曾于2020年1月20日发出《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告知同意指南》征求意见稿。相信日后该标准文件的正式出台,将会为互联网企业获得用户授权同意的方式提供更多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