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黄孝鑫律师自2014年加入大成,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政府法律服务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服务的客户包括许多行政机关、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等。执业以来, 先后办理多起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具有丰富的最高院、省高院出庭经验。办理刑事案件尽职尽责,曾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撤回起诉、不起诉、发回重审、缓刑等处理结果,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获荣誉

-办理的某项目地块回收案,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业务成果奖”
-办理的沈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业务成果奖”

 

工作经历

2014年加入大成广州办公室,现为合伙人律师。

教育背景
-暨南大学法学学士
业绩介绍
代表案例

一、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例

-代理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某行政机关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件,诉讼标的7亿余元,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对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代理佛山市某公司与佛山市某经济联合社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近10亿元,二审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中。
-代理东莞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18亿余元,经多轮庭审后,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对方当事人撤回起诉。
-代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某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诉讼标的6亿余元,当事人诉请获生效法律文书全面支持。
-代理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4亿余元,判决驳回对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某博览中心等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快速回收项目地块(面积2万余平米),对当事人尽快开发案涉项目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业务成果奖”。
-代理广东客某实业有限公司等诉深圳祥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诉讼标的4000余万元,庭审后顺利推动调解结案。
-代理某能源集团与某银行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诉讼标的约4000万余元。
-代理东莞市某兆业有限公司与东莞某坤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二审阶段受当事人委托,后成功争取二审改判驳回对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避免损失3000余万元。

二、刑事辩护案例

-为沈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提供辩护,涉案金额10余亿元,在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业务成果奖”;
-为郭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提供辩护,二审发回重审后,重审一审判决无罪;
-为姜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提供辩护,在一审开庭后,获检察院撤回起诉;
-为敖某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案提供辩护,涉案土地面积10余亩,在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
-为郭某涉嫌虚开发票罪一案提供辩护,诉讼标的300余万元,获缓刑处理等。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

-代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办事处等多个行政机关应 诉,均取得较好效果;
-为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供行政案例梳理专项法律服务等。

 

代表客户

一、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原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原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
广东省私营企业协会等

二、社会企业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广州珍宝巴士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马巴士有限公司
广州市珍宝白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4-15层
  • 电话: +86 20-85277000
  • 传真: +86 20-85277002

关注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7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4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