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许永盛律师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仲裁、涉税(费)争议解决、企业税务合规、节税规划、涉税(及涉金融)刑事辩护、政府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受聘为多家政府,税务、医保、审计、住建、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长期为政府及各类企事业、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培训,为多个省、市、区级税务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行专题授课、培训,内容涵盖税收法治、税费执法风险防范、职务犯罪预防、行政应诉、依法行政、税务合规、节税规划、涉税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代理了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及其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涉税争议解决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作为仲裁员审理了大量民商事仲裁案件,参与大量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专家论证,具有丰富的民商事争议解决及涉税法律服务经验。

所获荣誉

-2021年入选法律五百强(The Legal 500)榜单(税务领域)
-2017 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维护社会稳定奖”
-2017 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7 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6 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维护社会稳定奖”
-首届“大成杯”青年律师模拟法庭大赛“最佳公诉人”
-首届“大成杯”青年律师模拟法庭大赛“最佳辩手”
-第二届“大成杯”青年律师模拟法庭大赛广州民事队教练、民事组“审判长”
-第三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民事组“功勋教练”“首席仲裁员”“审判员”

工作经历

自2006年9月起执业,执业年限14年;现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社会职务 / 参与社会活动
-广州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山大学特聘校外教师
-广东省法学会会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普法讲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我是大律师》栏目评论嘉宾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税法行政法专业组主任
业绩介绍
代表案例

一、涉税(费)法律服务案例

-广州XX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诉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最高院再审案(德发税案)
-广东xx集团公司及旗下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专项法律服务
-广东鹤山xx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法律服务
-广州海关查办的董xx等走私普通货物案辩护法律服务
-广东xx进出口业务国有企业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法律服务
-张XX诉原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员村税务所税收征收及行政复议处理决定案
-叶XX诉原广州市地税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社会保险行政处理案
-罗XX、宁XX、李XX等五人诉原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
-广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原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理案
-王XX诉原广州市地税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
-黄XX诉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案
-广州XX泊车公司诉原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类案
-广州市海珠区XX网络服务中心诉原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类案
-广州市XX鞋业有限公司诉原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类案
-杨XX诉原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原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类案
-杜XX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不予赔偿决定纠纷案
-广州市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人民政府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类案
-李XX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不予补缴社会保险费决定行政纠纷案
-麦XX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延缴审批行政纠纷案
-广州XX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案
-崔XX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拒绝履行职责行政诉讼案
-李XX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社保征缴审核纠纷案
-广州XX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税务案
-广州XX骨伤医院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及行政复议决定纠纷案
 


二、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案例

-受广州市豫福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与申请人广州市国誉广告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仲裁案的诉讼代理人,经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申请人要求广州市豫福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赔偿370万元的仲裁请求,并代广州市豫福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起反仲裁请求获支持。
-受深圳市思米电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标的额约1300万元),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调解书,得到客户高度认可。
-受广州市深悦湾小区业主集体委托(约100户),就开发商交付房屋与约定不符,提起诉讼,并取得全面胜诉。
-受东莞皇马郦宫业主集体委托,就开发商拒绝交房事项提起诉讼,诉讼中与开发商公司达成和解,取得房屋所有权。
-受湛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在其与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中,经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成功获得改判,为当事人挽回2300多万损失。
-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委托,在其与广州新进塑料有限公司、陈裕坤等执行案件中担任执行代理人,为委托人收回资产50641021元。
-受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与原告(香港)佳富发有限公司共同侵权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要求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赔偿1.2亿元的诉讼请求。
-受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与鹏运广场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执行案(标的额逾6亿元)的执行代理人,经广州海事法院主持物业拍卖促使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人主动偿还债务,达成执行和解。
-受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在其与东莞市石龙镇房地产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的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标的额约8000万元),并完全推翻一审判决,取得全面胜诉。
-受贵州国汇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在其与(贵州)朝阳煤矿、安乐溪煤矿、祥雅煤矿、振兴煤矿等单位煤矿转让系列案件的诉讼代理人,经过一审、二审、重审程序,系列案取得全面胜诉,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亿多元。
-受惠东县惠昌高科技工业城有限公司委托,在其起诉惠东县交通局侵权赔偿(标的额1570万元)案,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判决全面胜诉。当时媒体称此案为中国最大标的额民告官胜诉案。
-受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华南地区首件计算机字体著作权保护案件代理人,并取得胜诉。

 

代表客户

行政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原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原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黄埔区审计局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科研成果

-2020年4月出版专著《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争议解决实务》,知识产权出版社;
-参与编写广州律师业务研究丛书《财税法实务研究》,法制出版社;
-《实务:律师如何提升民事庭审效果》,2018年6月第三期《广州律师》;
-《从职权依据角度看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新规》,2018年4月第二期《广州律师》;
-研发《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规范》,并在大成广州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仪上发布、推广;
-主导研发《律师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业务参考》并在广州市律师协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争议研讨会”上发布、推广;
-研发《作文方法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启示和意义》《法律思维与法律文书》等实务课程,并在中山大学法学院进行实务教学;
-研发《行刑交叉案件的三级拆解思路——以涉税案件为视角》实务课程,并在大成争议解决委员会系列培训课程发布、推广;
-研发《涉税争议解决基本方法——以网络司法拍卖涉税争议为例》实务课程,并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税法适用与发展论坛”发布;
-主导研发《数字经济政策及税收规范概览》,并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税法适用与发展论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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