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洪生 合伙人
邮 箱: hongsheng.wang@dentons.cn
电 话: +86 20-85277000
传 真: +86 20-85277002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专业领域
金融|证券|公司并购|重组|改制|公司投资经营
个人简介
汪洪生律师具备深厚法律功底及资深律师从业经验,熟悉中国的法制环境及司法特点,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观点综合分析能力极强,思维敏捷、反应快速,擅于归纳、把握专业领域内的新趋势、新特点,尤为擅长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结合客户的经营、管理现状,并针对中国相关部门的工作规律、特点,而帮助客户理顺法律关系,解决有关法律问题。
相关证书
中国律师执业证;
中国司法部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律师从事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相关证券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
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工作经历
-1992.7-1993.2 广州超顺(香港)投资公司仲裁法律部任职主管
-1993.2-1994.6 广州市万通合作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4.6-1996.1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6.1-2005.3 广东立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5.3-2012.2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2.2-2013.1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3.1 至今 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教育背景
-1983.9-1987.7 安徽大学法律系 本科
-1987.7-1989.9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师
-1989.9-1992.7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硕士研究生
社会职务 / 参与社会活动
-广州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 秘书长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破产管理人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东省委员会会员及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科研成果
在《中国律师》、《珠江经济》、《现代财贸》、《广东律师》、《新南方》、《法制日报》、《南方周末》、《广州日报》、《粤港信息时报》、《商信报》等报刊,发表专业论文、专业文章70余篇。
-《国际法律大辞典》,合编,1995年1月由湖南出版社出版;
-《国(区)际民商事法律适用法》,合著,1995年2月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