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助力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向广弘控股(000529)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教育书店100%股权
近日,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向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育书店”)100%股权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成功完成交割。教育书店作为广弘控股的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与教育书店形成关联关系,二者均系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教育书店双方主营业务均包含教材发行,双方形成同业竞争。为妥善解决同业竞争,广东新华发行集团与广弘控股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持有教育书店100%股权,广弘控股参股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同业竞争问题予以解决。
大成广州办公室合伙人杨金柱博士作为本次收购专项法律服务的总负责人,带领项目组成员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教育书店的核查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工作范围包括对教育书店及其下属62家书店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识别本次交易潜在法律风险并提出应对方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审阅和修订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交易文件《股份认购协议》《股东协议》,起草、审阅和修订相关方的承诺函,协助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沟通与谈判,出具相关专项问题的法律分析意见,协助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就本次交易完成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备案,就本次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合伙人杨金柱律师、合伙人钟炜律师、徐玲玲律师全程负责本次交易,大成律师团队在提出创造性、实操性解决方案的同时,及时、准确地配合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开展收购工作,凭借其丰富的大型并购项目经验,以全面、专业、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好评。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团队成员包括张颖律师、郑巧娜律师、冼晶莹律师、武静律师、符安娜律师、李丽华律师、简慧君律师、高洁律师以及助理任菡筠。今后,大成律师团队将继续立足专业,勤勉尽责,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