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施行近四年以来,已有500余家企业成功上市科创板,总市值约为6万多亿元,平均市盈率高达四十余倍。充分实现了科创板制度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的目的,并达到了更好地服务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口碑的企业的目标。
对于拟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的企业,其需要满足各种各样不同的条件。而迈入科创板的第一步,是要符合科创板所规定的行业要求。
关于行业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年12月第一次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中的第三条提到,发行人应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另外,《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的第三条也提到,科创板优先支持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等先进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等的科技创新企业。
根据《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规定,发行人需要为以下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同时《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对拟在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行业领域也作出了一些限制,如,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并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对于上述所提到的六大领域,《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中对各领域所包涵的细分行业进行了具体规定,如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如下表1所示。因此,可以根据前述所提到的具体规定对拟IPO企业的行业领域进行简便的判断。
表1 科创板支持领域的具体细分行业
但是对于何种行业属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相关规定中并没有进一步的列举。虽然没有更细致的规定可以遵循,但可以肯定的是,其他领域的行业也需要符合上述的大前提,即在国家战略匹配度、核心技术、科创能力、转化能力、行业地位或市场认可度、商业模式和成长性等方面有比较突出的表现,并且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另外,其他领域的行业也不能属于限制性行业和禁止性行业。
以下将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角度解析科创板的其他领域。
一、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科创板支持的行业领域三者的对比
由于拟IPO企业需要同时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两个产业体系都提到的行业才是符合科创板要求的行业。
根据科技部出台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可知,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个大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出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可知,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相关服务业九个大类。
将两个产业体系中涉及的行业领域与科创板支持的领域进行对比,具体可见下表2。
表2 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类别和科创板各领域的对比
从上表2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中的部分领域与科创板支持领域中的部分领域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1)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生物与新医药领域、战略新兴产业中的生物领域均可以归入到科创板支持领域中的生物医药领域;
(2)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新材料领域、战略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领域两者与科创板支持领域中的新材料领域基本一致;
(3)高新技术产业中资源与环境领域、战略新兴产业中的节能环保领域两者与科创板的节能环保领域基本一致;
(4)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和航空航天两个领域、战略新兴产业中的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两个领域均可以归入到科创板支持领域中的高端装备领域;
(5)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电子信息领域、战略新兴产业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均可以归入到科创板支持领域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另外,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新能源与节能领域同时涵盖了科创板支持领域中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两个行业领域,而战略新兴产业分类与科创板支持领域分类相同,即,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各自分开列出。
因此,上表2中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中的第1至第7个行业类别不属于其他领域,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高技术服务领域、战略新兴产业中的相关服务业和数字创意产业则可能归于其他领域。
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高技术服务、战略新兴产业中的相关服务业和数字创意产业中的子领域均较多,具体情况如下表3和表4所示。
表3 高技术服务中的子领域
表4 相关服务业和数字创意产业中的子领域
如下表5所示,在高新技术服务领域、相关服务业和数字创意产业中,创作、设计与制作技术(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传播与展示技术(数字文化创意广播电视服务)、文化遗产发现与再利用技术(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服务)、设计服务(数字设计服务)、研发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化服务技术(标准化服务)、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服务)、高技术专业化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为两个体系中共有的子领域。因此,可暂将前述列举的领域归类为其他领域。
对于高新技术服务、数字创意和相关服务业中各自所独有的子领域,是否会属于科创板支持的六大领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中的对子领域的说明进行具体的判断和衡量。如,相关服务业中的现代金融服务领域属于禁止进入科创板的领域,高技术服务中的信息技术服务可以归类于科创板支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表5 高新技术服务、数字创意、相关服务业中细分领域对比表
二、以其他领域申报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情况
实践中,也有企业以其他领域申报科创板上市,但是企业数量较少。在这些企业中,有成功注册科创板的,也有注册科创板失败的,具体如下表6所示。可见,不论是保荐机构还是审核机构,对其他领域的适用整体持谨慎态度。
表6 以其他领域申报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案例
三、结语
总之,无论是以科创板支持的六大领域申报科创板上市,还是以其他领域申报科创板上市,拟IPO企业只是迈入了科创板的门槛。除此之外,拟IPO企业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如4项常规指标或5项例外条款的要求,以及科技创新能力、核心技术、研发体系、研发成果、行业地位或市场认可度等的要求,才能确保企业能够符合科创板支持的方向,并具备足够的科创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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